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
可承擔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:
(1)年產120萬噸以下煉鋼或連鑄工程;
(2)年產100萬噸以下的軋鋼工程;
(3)年產120萬噸以下煉鐵工程或燒結機使用面積240平方米以下燒結工程;
(4)年產120萬噸以下煉焦工程;
(5)小時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;
(6)年產35萬噸以下氧化鋁加工工程;
(7)年產20萬噸以下鋁或12萬噸以下銅、鉛、鋅或2.2萬噸以下鎳等有色金屬冶煉、電解工程;
(8)年產6萬噸以下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6000噸以下金屬箔材工程;
(9)日產40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;
(10)日產60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;
(11)日熔量550噸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150萬噸以下水泥粉磨工程。